招标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约采购供应商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及《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履约采购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公司进行履约采购时为其提供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要求的服务单位。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是指在公司实施的履约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注册、准入、评价、退出等方面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履约采购供应商管理活动。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供应商库分类
第四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依法设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后期服务、具有相应合法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入库。法人单位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采购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法人单位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具体要求如下:
1.测量劳务供应商:具有满足测量劳务要求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测绘经验;
2.测量技术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及工程业绩,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测绘经验;
3.勘探劳务供应商:具有满足勘探劳务要求的技术人员、设备,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勘探经验;
4.勘探技术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及工程业绩,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勘探经验;
5.设计、咨询、科研劳务供应商: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技术人员、设备,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经验;
6.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及工程业绩,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经验;
7.专项技术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及工程业绩,且仅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提供技术服务(无资质要求的服务内容除外)。
8.科研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及研发业绩,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科研经验。
9.工程总包供应商:具备满足工程总包要求的资质、资格、人员、设备及工程业绩,且仅在其资质及资格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第五条 公司对供应商的入库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业务范围供应商库分为九个类别:
(一)测量劳务供应商库:完成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及临时工程的测量与调查,环境保护调查、工程经济调查、路线中线敷设、中桩高程测量、横断面测量等工作时提供人员、设备等劳务服务的供应商库;
(二)测量技术服务供应商库:完成地形图、点云、路线控制点、控制网、工程点位、路线等测量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技术成果的供应商库;
(三)勘探劳务供应商库:完成工程地质勘探、水文地质、物探等工作时提供人员、设备等劳务服务的供应商库;
(四)勘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完成工程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原位测试、试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技术成果的供应商库;
(五)设计、咨询、科研劳务供应商库:完成设计、咨询、科研等工作时提供技术服务劳务的供应商库;
(六)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完成设计、咨询的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技术成果的供应商库;
(七)专项技术服务供应商库:完成专项技术服务并提供成果文件的供应商库,主要指项目所涉及的铁路、水利、环保、地震、安全、水保、电力、石油、燃气等行业所必需的技术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计算、建模、评估、分析、涉路、管线等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
(八)科研服务供应商库:完成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技术成果的供应商库;
(九)工程总包供应商库:指为公司承担的总包项目提供施工、设备、材料等服务的供应商库。
第三章 供应商库的建立
第六条 公司通过公开方式采用合格制建立供应商库,满足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可申请入库,原则上自收到供应商入库文件后1个月内完成入库审批。供应商入库文件经申请部门审核、归口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入库。
第七条 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标前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中标公司项目的单位,如无不良评价,按照本办法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后可自动进入供应商库。
第八条 供应商入库条件
(一) 测量劳务供应商库
1.具有测绘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且每人应至少完成过两个及以上测绘项目;
2.设备最低要求:RTK2套、全站仪2台、水准仪3台;
3.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公路、市政、水运工程等有关的测量或测绘服务;
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并进入测量技术服务供应商库的单位,可不考核上述材料,自动入库。
(二) 测量技术服务供应商库
1.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测量(测绘)经验;
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3.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公路、市政、水运工程等有关的测量或测绘项目。
(三) 勘探劳务供应商库
1.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
2.设备最低要求:钻机不少于3台;
3.具有劳务资质且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项工程勘探项目;
4.项目所在地处于省外偏远地区且勘察工作量小于500米的,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且在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基础上可放宽劳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或试验检测等资质并进入勘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的单位,可不考核上述材料,自动入库。
(四) 勘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
1.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或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试验室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试验检测经验。
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3.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公路、市政、水运工程等有关的工程勘察或试验检测项目。
(五) 设计、咨询、科研劳务供应商库
1.设计、咨询、科研劳务供应商库按行业进行管理,具备所申请行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且每人应至少完成过两项及以上设计、咨询、科研项目;
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3.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公路、市政、水运工程等有关的设计、咨询服务。
具有工程设计、咨询资质并进入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的单位,可不考核上述材料,自动入库。
(六) 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供应商库
1.具备相应的有效的工程资信、设计等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工作经验;
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管理制度;
3.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所申请行业有关的咨询、设计项目。
(七) 专项技术服务供应商库
1.具备所申请行业、专业相应的有效的工程咨询、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所属专业无资质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管理制度;
3.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两项与所申请行业有关的工程项目;
4.申请入库单位所申请的专业无资质要求的,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其人员、设备、业绩等资料,以供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八)科研服务供应商库
1.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或者技术开发类公司,能够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科研服务供应商库入库单位可选择以下研究方向:
交通规划设计关键技术研究:(1)新勘测手段研发及应用(2)新型路面结构及设计方法(3)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应用(4)特殊结构桥梁设计关键技术(5)超大断面隧道(6)高速公路养护关键技术(7)预制装配技术应用(8)水运工程方向(9)防灾减灾关键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研发及应用:(1)新型路用材料(2)废旧材料再生利用(3)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诱导装置研发(4)智能检测、监测、安全保障技术及装备;
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交通及碳达峰碳中和等新技术相关方向:(1)BIM技术应用(2)隧道施工智能化与数字化(3)智慧服务区(4)智慧高速(5)智慧港口、智慧航道(6)智慧城市(7)碳达峰碳中和(8)新能源技术(9)绿色建筑(10)污废处理(11)林业碳汇。
2.入库单位提供详细的研发团队资料,包括人员、研发方向、科研设备、科研平台等资料;
3.申请入库单位提供各研发团队近3年承担不少于3项研发业绩、评价证书,供公司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
(九)工程总包供应商库
1.具有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及资格, 在其资质或授权许可范围内承揽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业务;
2.具有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管理能力、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具有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工程业绩;
4.申请入库单位所申请的专业无资质及资格要求的,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其人员、设备、业绩等资料,以供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第四章 供应商库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公司对供应商库采用统一管理制度,由经营企管部总体负责;对供应商采用归口管理,其中:勘察设计咨询类的由经营企管部负责,科技研发类的由技术质量部负责。
第十条 供应商库使用原则
作为公司履约采购采用供应商库进行管理,原则上应从供应商库内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向不属于供应商库的单位采购服务的,按照履约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供应商合作类型
劳务类:供应商提供人员、设备、车辆等劳务服务;
技术服务类: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及资格,并在资质及资格许可范围内进行技术服务并提供技术成果(无资质及资格要求的服务内容除外)。
施工设备类: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及资格,并在资质及资格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的(无资质及资格要求的服务内容除外)。
第五章 供应商的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对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采用评价分级管理制度,将供应商分为A、B、C、D四个级别,动态管理,择优选用。
第十三条 供应商的分级评价及使用
(一)供应商信用等级的条件:
A级:提供优质服务,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单位资信程度较高,年度各项目综合评价≥90分;
B级:提供的服务质量较好,曾出现一般型差错,单位经营状况一般,单位资信程度良好,年度各项目综合评价75~90分;
C级:提供的服务质量一般,曾出现过可弥补的重大差错,单位经营状况一般,单位资信程度一般,年度各项目综合评价60~75分;
D级:提供的服务质量较差,曾出现不可弥补的重大差错,单位经营状况较差,单位资信程度较差,年度各项目综合评价<60分;
(二)供应商信用等级的评定
供应商信用等级每年度由各采购部门及归口部门负责评定,其中:采购部门评分占比80%,归口部门评分占比20%,多次评分的以加权后的算术平均分做为最终得分。
初始入库的供应商,评级均按B级对待;入库后的供应商根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按实际等级确认;如三年内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则自动退出供应商库,如需再次入库应根据公司要求另行入库。
(三)供应商信用等级的使用
A级:采购部门可优先选用的供应商;
B级:采购部门经比选后可选用的供应商;
C级:非特殊需要,一般不选用的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对其加强监管;
D级:不得选用的供应商,且自评定等级确认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其重新入库申请。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供应商入库管理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自动入库事项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归口部门管理。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
按照《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附则
(一)公司以往制订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与本办法有不同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如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规定与本办法有偏差的,由经营企管部、技术质量部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对本办法作相应修改。
(三)供应商的入库、使用及评价情况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公司业务范围内未涉及的新增类似业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经营企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